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生育津贴必须由同一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吗)
资讯
2024-07-07
228
1.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生育津贴必须由同一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吗?
生育保险不是必须在同一单位交满一年后才能享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 请问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这种情况入深圳户口容易办吗?
大专学历可以办理深圳户口。
深圳户口的申请条件为: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因为深圳入户条件对于学历没有限制,所以大专学历可以办理深圳户口。
扩展资料:
可以直接入户深圳的人员:
(一)两院院士。
3. 大家经常说的生育津贴到底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需要统一由用人单位领取。
我们所说的生育保险,其实就是公司或单位每月为我们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其中一险,也就是说,只要公司正常替我们交五险一金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生育保险的待遇主要分3部分:
产前检查费、生产分娩费产假及生育津贴发放各项节育手术费我们一般会用到的是前两部分。
如果在一线城市工作,比如深漂、广漂,到时想要回去老家做产检和分娩,也是可以报销的,不过需要先行自费,然后再拿着住院单据回社保局或街道办报销,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的产前检查项目是可以报销的,具体要看当地的生育保险医保目录。
生育保险的生效时间,也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像深圳和广州,都是“累计缴满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而南京则需要在生产当月之前连续缴满10个月不能中断才可以,如果你刚换了新的城市发展,最好提前了解当地的生育保险生效时间,以后生宝宝,能顺利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也是各地不太一样,无论是顺产报销还是难产报销,深圳、广州,只要是在生育保险的医保目录内,都可以全额报销,花多少报多少,而南京市是按照定额给付的方式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在网上查资料,会发现有些文章写着深圳也有定额报销,单胎顺产2700元,单胎难产5200元,这又是神马情况呢?
其实是异地报销、男职工配偶利用自己的生育保险给妻子报销这些情况就会采取定额报销,而且后一种情况,也就是丈夫给妻子报,需要女方去劳动局或者街道办开具失业证明才可以。
至于报销方式倒是挺一致的,定点医院建档后,就能够直接刷医保卡结算了。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和领取?生育津贴,这应该是最多人关心的部分了,首先我们要知道,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基本是同一回事。
在你休产假的期间,公司每月给你发的产假工资其实就是生育津贴,这部分钱是单位先行垫付的,等你生育好休完产假之后,把相关材料拿给公司HR,公司再向社保中心报销申领生育津贴。
如果生育津贴比产假工资要高,企业会退还高出部分给你,如果低过产假工资,低了的部分就由公司垫补。
产假方面,深圳和广州乍一看是个青铜,但其实是个王者,因为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享受80天的奖励假,顺产假+奖励假就有178天,比南京足足多了50天。
具体生育津贴的计算方面,我们以深圳市为例,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假如单位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资为8000元,那么生育津贴=8000÷30×98天(奖励假期不包含在内)≈ 26133元。
因为社保属于地域性比较强的政策,每个地方都会不一样,如果有不太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拨打服务电话12333咨询。
4. 光明区落户要求?
深圳光明区入户条件,入深户条件2022
落户深圳
是大部分“深漂”人士的目标之一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
要是能取
入户深圳的把握将大的
据5月26日,深圳发布《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将核准类型人才的底线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持有“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证书”可核准入户。从这意见稿中,非全日制本科和非全日制大专都没办法核准入户。不过,转变来啦!
6月17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会发布关于《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其中有一条关于非全日制本科入户的建议被采纳。核准类技术性人才入户要求包含非全日制本科。也就是说,具有中级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并且具有非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大专以上即可申请入深户。
符合要求的朋友注意啦,现在中级职称,只要参加学习并且通过,拿到证书就可以申请核准入户了!
2022年落户深圳地址选哪里—深户补贴
一、落户按照优先级顺序排列1、本人房产立户/家庭户
2、亲友房产立户/亲友家庭户
3、人才专户(针对2年内应届生)
4、人才中心集体户
5、单位集体户(尤其不推荐)
备注:单位集体户尤其不,离职以后户口需要迁走,比较麻烦。二、落户区域选择【人才补贴】市补贴
本科1.5W硕士2.5W博士3W
(入户深圳所有区域都有)区补贴
龙岗+龙华+宝安+盐田+大鹏新区:本科1.5W硕士2.5W博士3W
福田:硕士1.25W博士1.5W
备注:有区补区域,可以拿市补贴+区补贴,其他区域只有市补贴~
5. 生育津贴到底是怎么算的呢?
大家都知道,我们生孩子时,如果缴纳了生育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的待遇标准究竟是怎么算的呢?
首先,生育津贴的享受时间标准。
根据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我们国家的法定产假只有98天。但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又规定,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对按国家要求生育孩子的行为给予适当奖励。
于是各省市规定了不同的奖励假期,一些地方叫做增加产假,一些地方叫做奖励假。另外,男同志也可以享受护理假或者陪产假,各省的不同,一般是七天(山东省)、15天或者一个月。
大家注意,正常产假和奖励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会发放生育津贴待遇。而陪产假和护理假期间,是由用人单位发放待遇。
生育津贴待遇的高低标准。生育津贴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国家统筹部分。虽然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交纳生育保险基金,说实话,跟职工没有关系。
因此生育保险基金的待遇标准,也是跟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没有关系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就是指我们的所有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工资有高有低,会不会有的赚,有的吃亏呢?
答案是有可能会赚,但不能吃亏。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而且生育津贴多数是直接打到职工的社会保险卡金融账户上,不经单位发放就不会产生问题了。因此,如果生育津贴高,职工就算赚便宜了。
如果生育津贴比职工的工资低,根据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用人单位要保障女职工孕期、哺乳期、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降低。因此,必须要补足差额。而且还要当作真正出勤天数计发年终奖金。
所以说,我们的生育保险各项规定还是照顾了女职工利益的,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希望随着二胎的放开,对女职工的保护力度再大一些,这样才能提升大家生孩子的意愿。
6. 公司陪产假只有3天?
关于产假、陪产假各地具体的规定
国家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华北地区
北京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天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二条
河北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八条
山西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五条
内蒙古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九条
华东地区
上海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三十一条
山东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五条
江苏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七条
浙江
2016年 1月 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条
安徽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七条
江西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二十五条
福建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四十一条
华南地区
广东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条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第三十五条
广西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五条
海南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
华中地区
河南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七条
湖北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二条
湖南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一条
东北地区
辽宁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二十五条
吉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四十一条
黑龙江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九条
西北地区
宁夏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七条
青海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日,给予男方看护假十五日。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十六条
甘肃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第十九条
陕西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八条
西南地区
四川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六条
贵州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第五十五条
云南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二条
重庆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六条
7.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办?
深圳办理计生证明深圳办理计生证明
一、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到社区工作站查验该证。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二、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三、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文章阅读网:
www.sanwen.net
)(一)适用人员:
1、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
2、深圳市户籍有非婚生育事实的育龄妇女;
3、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生育证明的女性。
(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4.领证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证(准生证)和二孩生育审批表;
(3)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4)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的,提供加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公章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卡(此项材料由户籍地社区工作站与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联系取得)。
(5)女方户籍在本市且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6)男方户籍在本市且女方户籍在省外的,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以及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1年以上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办理部门: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女方户籍在省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将材料及登记表交工作站。办事人员核实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发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发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
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个人人事档案委托、公务员招考、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
(二)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
2.节育证明,其中属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未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已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本市市或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复核后换持的“深圳市节育手术证”;
3.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先到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办证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二)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
1.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生育津贴必须由同一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吗?
生育保险不是必须在同一单位交满一年后才能享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 请问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这种情况入深圳户口容易办吗?
大专学历可以办理深圳户口。
深圳户口的申请条件为: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因为深圳入户条件对于学历没有限制,所以大专学历可以办理深圳户口。
扩展资料:
可以直接入户深圳的人员:
(一)两院院士。
3. 大家经常说的生育津贴到底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需要统一由用人单位领取。
我们所说的生育保险,其实就是公司或单位每月为我们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其中一险,也就是说,只要公司正常替我们交五险一金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生育保险的待遇主要分3部分:
产前检查费、生产分娩费产假及生育津贴发放各项节育手术费我们一般会用到的是前两部分。
如果在一线城市工作,比如深漂、广漂,到时想要回去老家做产检和分娩,也是可以报销的,不过需要先行自费,然后再拿着住院单据回社保局或街道办报销,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的产前检查项目是可以报销的,具体要看当地的生育保险医保目录。
生育保险的生效时间,也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像深圳和广州,都是“累计缴满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而南京则需要在生产当月之前连续缴满10个月不能中断才可以,如果你刚换了新的城市发展,最好提前了解当地的生育保险生效时间,以后生宝宝,能顺利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也是各地不太一样,无论是顺产报销还是难产报销,深圳、广州,只要是在生育保险的医保目录内,都可以全额报销,花多少报多少,而南京市是按照定额给付的方式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在网上查资料,会发现有些文章写着深圳也有定额报销,单胎顺产2700元,单胎难产5200元,这又是神马情况呢?
其实是异地报销、男职工配偶利用自己的生育保险给妻子报销这些情况就会采取定额报销,而且后一种情况,也就是丈夫给妻子报,需要女方去劳动局或者街道办开具失业证明才可以。
至于报销方式倒是挺一致的,定点医院建档后,就能够直接刷医保卡结算了。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和领取?生育津贴,这应该是最多人关心的部分了,首先我们要知道,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基本是同一回事。
在你休产假的期间,公司每月给你发的产假工资其实就是生育津贴,这部分钱是单位先行垫付的,等你生育好休完产假之后,把相关材料拿给公司HR,公司再向社保中心报销申领生育津贴。
如果生育津贴比产假工资要高,企业会退还高出部分给你,如果低过产假工资,低了的部分就由公司垫补。
产假方面,深圳和广州乍一看是个青铜,但其实是个王者,因为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享受80天的奖励假,顺产假+奖励假就有178天,比南京足足多了50天。
具体生育津贴的计算方面,我们以深圳市为例,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假如单位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资为8000元,那么生育津贴=8000÷30×98天(奖励假期不包含在内)≈ 26133元。
因为社保属于地域性比较强的政策,每个地方都会不一样,如果有不太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拨打服务电话12333咨询。
4. 光明区落户要求?
深圳光明区入户条件,入深户条件2022
落户深圳
是大部分“深漂”人士的目标之一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
要是能取
入户深圳的把握将大的
据5月26日,深圳发布《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将核准类型人才的底线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持有“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证书”可核准入户。从这意见稿中,非全日制本科和非全日制大专都没办法核准入户。不过,转变来啦!
6月17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会发布关于《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其中有一条关于非全日制本科入户的建议被采纳。核准类技术性人才入户要求包含非全日制本科。也就是说,具有中级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并且具有非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大专以上即可申请入深户。
符合要求的朋友注意啦,现在中级职称,只要参加学习并且通过,拿到证书就可以申请核准入户了!
2022年落户深圳地址选哪里—深户补贴
一、落户按照优先级顺序排列1、本人房产立户/家庭户
2、亲友房产立户/亲友家庭户
3、人才专户(针对2年内应届生)
4、人才中心集体户
5、单位集体户(尤其不推荐)
备注:单位集体户尤其不,离职以后户口需要迁走,比较麻烦。二、落户区域选择【人才补贴】市补贴
本科1.5W硕士2.5W博士3W
(入户深圳所有区域都有)区补贴
龙岗+龙华+宝安+盐田+大鹏新区:本科1.5W硕士2.5W博士3W
福田:硕士1.25W博士1.5W
备注:有区补区域,可以拿市补贴+区补贴,其他区域只有市补贴~
5. 生育津贴到底是怎么算的呢?
大家都知道,我们生孩子时,如果缴纳了生育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的待遇标准究竟是怎么算的呢?
首先,生育津贴的享受时间标准。
根据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我们国家的法定产假只有98天。但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又规定,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对按国家要求生育孩子的行为给予适当奖励。
于是各省市规定了不同的奖励假期,一些地方叫做增加产假,一些地方叫做奖励假。另外,男同志也可以享受护理假或者陪产假,各省的不同,一般是七天(山东省)、15天或者一个月。
大家注意,正常产假和奖励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会发放生育津贴待遇。而陪产假和护理假期间,是由用人单位发放待遇。
生育津贴待遇的高低标准。生育津贴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国家统筹部分。虽然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交纳生育保险基金,说实话,跟职工没有关系。
因此生育保险基金的待遇标准,也是跟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没有关系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就是指我们的所有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工资有高有低,会不会有的赚,有的吃亏呢?
答案是有可能会赚,但不能吃亏。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而且生育津贴多数是直接打到职工的社会保险卡金融账户上,不经单位发放就不会产生问题了。因此,如果生育津贴高,职工就算赚便宜了。
如果生育津贴比职工的工资低,根据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用人单位要保障女职工孕期、哺乳期、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降低。因此,必须要补足差额。而且还要当作真正出勤天数计发年终奖金。
所以说,我们的生育保险各项规定还是照顾了女职工利益的,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希望随着二胎的放开,对女职工的保护力度再大一些,这样才能提升大家生孩子的意愿。
6. 公司陪产假只有3天?
关于产假、陪产假各地具体的规定
国家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华北地区
北京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天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二条
河北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八条
山西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五条
内蒙古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九条
华东地区
上海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三十一条
山东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五条
江苏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七条
浙江
2016年 1月 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条
安徽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七条
江西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二十五条
福建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四十一条
华南地区
广东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条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第三十五条
广西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五条
海南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
华中地区
河南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七条
湖北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二条
湖南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一条
东北地区
辽宁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二十五条
吉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四十一条
黑龙江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九条
西北地区
宁夏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七条
青海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日,给予男方看护假十五日。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十六条
甘肃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第十九条
陕西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八条
西南地区
四川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六条
贵州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第五十五条
云南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二条
重庆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六条
7.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办?
深圳办理计生证明深圳办理计生证明
一、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到社区工作站查验该证。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二、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三、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文章阅读网:
www.sanwen.net
)(一)适用人员:
1、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
2、深圳市户籍有非婚生育事实的育龄妇女;
3、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生育证明的女性。
(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4.领证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证(准生证)和二孩生育审批表;
(3)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4)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的,提供加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公章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卡(此项材料由户籍地社区工作站与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联系取得)。
(5)女方户籍在本市且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6)男方户籍在本市且女方户籍在省外的,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以及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1年以上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办理部门: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女方户籍在省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将材料及登记表交工作站。办事人员核实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发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发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
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个人人事档案委托、公务员招考、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
(二)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
2.节育证明,其中属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未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已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本市市或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复核后换持的“深圳市节育手术证”;
3.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先到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办证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二)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