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申请书(教师本市调动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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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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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竞聘申请书,教师本市调动难吗?
在编的在职教师,从理论上来讲,可以调整到异地任教,有调动的可能性。但实际上,跨县甚至跨省市调动,是比较困难的。编制实行区域管理,定岗定编,某市的编制,只能用于某市的职工,不能说人调走了,编制也带走。也没有说在某市属于在编在岗人员,调整到其他市,就要保证其编制使用。
有编制的教师要跨区调动的话有三种途径,参加教师招聘考试、找人对调、平调。一、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在职的教师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的,只要本校领导同意,开出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考上了想去地区的在编教师后,就可以进行编制调动了。不过当下教师招聘考试难度越来越大,竞争比例也越来越高,想再考上教师编制,也是很不容易的。二、对调所谓对调就是本校领导同意后,找个你所想去的所在区的在编教师进行对调,手续不变,但是只是相互换学校上课,这一途径也只是个形式而已三、走正常调动手续办理办法和程序:1.拟调动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交由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2.所在学校(乡镇中小学还需报中心学校)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按照申请调动的原则和条件,经研究同意调出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申请人交至拟调入学校。3.拟调入学校(县直属)和中心学校在有编制缺额的情况下,结合学校学科需求,经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盖章,由申请人一并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人根据调动理由同时提交结婚证书及配偶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4.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教师提交的材料,按照教师调动的基本原则和条件,严格审查,经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后,在拟同意调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签署意见盖章,报县编办、人社局。5.经县编办审核同意用编后,县人社局研究,经批准后同意办理调动手续。6.调动人员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参加调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没有岗位指标或没有被聘用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7.城区学校因学科需要在编制范围内可以平行调动。2. 保安竞聘申请表怎么写?
保安竞聘申请表需要认真书写和填写。申请表是评估一个人是否符合聘用条件的重要依据。如果填写不当,可能会使申请人的素质评估受到影响,导致无法获得面试资格。在填写保安竞聘申请表时,需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相关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同时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长。此外,还需要注意书写规范,完整填写联系方式等,以免影响申请表的审核和聘用工作的进行。
3. 申请副主管应该怎么写?
这个问题很笼统:是你想做一位任用的主管?还是作为主管去申请什么问题?写这种申请书首先应该明确格式,名称(写给谁),列出针对主题的相关内容,最后写下落款:名字及日期。
不管你是什么情况,大致都应该考虑你想申请的自己要任职单位的性质、需求和岗位责任制,首先要说明自己的优势,你的擅长,你的能力和今后要如何做才能为单位夺取双赢效益。
这个问题不仅仅是自己的表态,还应该有相关的分析,对社会发展和企业的关系、效益的分析、形势的发展与企业的关联,更主要的是对竞聘部门工作的认识及设想:(对于要竟聘的岗位进行描述,如何结合自己的擅长进行工作开展),同时把自己的教育背景以及自己的资格证书、培训记录都详细列出供用人部门参考。
4. 上大学班长是怎么选的?
关于这个问题,上大学班长的选举方式因学校和地区而异,但通常遵循以下一般程序:
1. 通知和宣传:学校会发布选举通知,告知学生有关班长选举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宣传活动可能包括海报、宣传册、社交媒体等。
2. 申请和提名:有意参选的学生需要填写申请表或提名表,表明自己的意愿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通常需要一定数量的同学签名支持提名。
3. 候选人宣讲:候选人有机会向全班同学进行宣讲,介绍自己的背景、理念、承诺和愿景。这是候选人争取选民支持的重要机会。
4. 投票:学校会安排投票时间和地点,让全班同学进行投票。投票可以通过纸质选票或电子投票进行。通常会有一定的投票规则,如限定选票数量、保密投票等。
5. 计票和宣布结果:投票结束后,相关人员会进行计票并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通常会在短时间内宣布,可能通过班级通知、公告栏、学校网站等途径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可能会有不同的选举规定和程序,请在具体的学校选举规则中了解详细信息。
5. 成都铁路局人事调动流程及方法?
铁路局内部人事调动的原则和流程如下:
一、职工调动审批权限按人事职权划分执行,职工调动工作由段劳动人事科工人组负责。
二、职工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职工的基本情况及要求调出的理由,同时写明想调入的单位。
三、职工申请经调出、调入单位科长(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交段劳动人事科工人组,由工人组与本人谈话,了解情况并负责调查核实。
四、职工申请经调查核实后,报段长审批,段长同意则次月下令。
五、段领导根据分管工作的需要调动人员,必须在调动申请书上签明调动理由,再由劳动人事科报请段长审批下令。
六、职工调动原则上超员单位不准调入职工,缺员单位不准调出职工,沿线职工不准调入武汉市内。
七、职工申请未被批准下令前,应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八、各车间内部职工调动应根据车间定员合理安排,各工区人员变动情况每月末上报段劳动人事科工人组,以便掌握人员动态情况,准确维护人员信息,此项工作纳入计工员考核范围。
拓展资料
铁路局内部调动一般也有两种方式:1、内部应聘,有时候铁路局要成立新单位,或者部分单位缺人比较严重,会先对路局内进行内部招聘(竞聘),如果工种、地区正合适,可以直接去报名。
2、通过路局人事处调动。
6. 工段长申请如何写?
按照一般申请书的写法,先明确抬头,xx工段工段长竞聘书,然后“尊敬的领导:”;正文分三部分,第一要阐述本人工作的状况,以及岗位现状;
第二,描述本人对此岗位的适合的理由,以及未来对工作的期望和计划;
第三,如果能够成功聘用,自己的愿景以及长期目标。
最后,表达自己的竞聘的强烈愿望。这样应该就可以了,不过是否能成功还要看自己的实力和机遇了。祝你好运!~
7. 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是谁发布的?
国务院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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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竞聘申请书,教师本市调动难吗?
在编的在职教师,从理论上来讲,可以调整到异地任教,有调动的可能性。但实际上,跨县甚至跨省市调动,是比较困难的。编制实行区域管理,定岗定编,某市的编制,只能用于某市的职工,不能说人调走了,编制也带走。也没有说在某市属于在编在岗人员,调整到其他市,就要保证其编制使用。
有编制的教师要跨区调动的话有三种途径,参加教师招聘考试、找人对调、平调。一、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在职的教师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的,只要本校领导同意,开出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考上了想去地区的在编教师后,就可以进行编制调动了。不过当下教师招聘考试难度越来越大,竞争比例也越来越高,想再考上教师编制,也是很不容易的。二、对调所谓对调就是本校领导同意后,找个你所想去的所在区的在编教师进行对调,手续不变,但是只是相互换学校上课,这一途径也只是个形式而已三、走正常调动手续办理办法和程序:1.拟调动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交由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2.所在学校(乡镇中小学还需报中心学校)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按照申请调动的原则和条件,经研究同意调出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申请人交至拟调入学校。3.拟调入学校(县直属)和中心学校在有编制缺额的情况下,结合学校学科需求,经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盖章,由申请人一并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人根据调动理由同时提交结婚证书及配偶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4.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教师提交的材料,按照教师调动的基本原则和条件,严格审查,经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后,在拟同意调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签署意见盖章,报县编办、人社局。5.经县编办审核同意用编后,县人社局研究,经批准后同意办理调动手续。6.调动人员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参加调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没有岗位指标或没有被聘用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7.城区学校因学科需要在编制范围内可以平行调动。2. 保安竞聘申请表怎么写?
保安竞聘申请表需要认真书写和填写。申请表是评估一个人是否符合聘用条件的重要依据。如果填写不当,可能会使申请人的素质评估受到影响,导致无法获得面试资格。在填写保安竞聘申请表时,需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相关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同时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长。此外,还需要注意书写规范,完整填写联系方式等,以免影响申请表的审核和聘用工作的进行。
3. 申请副主管应该怎么写?
这个问题很笼统:是你想做一位任用的主管?还是作为主管去申请什么问题?写这种申请书首先应该明确格式,名称(写给谁),列出针对主题的相关内容,最后写下落款:名字及日期。
不管你是什么情况,大致都应该考虑你想申请的自己要任职单位的性质、需求和岗位责任制,首先要说明自己的优势,你的擅长,你的能力和今后要如何做才能为单位夺取双赢效益。
这个问题不仅仅是自己的表态,还应该有相关的分析,对社会发展和企业的关系、效益的分析、形势的发展与企业的关联,更主要的是对竞聘部门工作的认识及设想:(对于要竟聘的岗位进行描述,如何结合自己的擅长进行工作开展),同时把自己的教育背景以及自己的资格证书、培训记录都详细列出供用人部门参考。
4. 上大学班长是怎么选的?
关于这个问题,上大学班长的选举方式因学校和地区而异,但通常遵循以下一般程序:
1. 通知和宣传:学校会发布选举通知,告知学生有关班长选举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宣传活动可能包括海报、宣传册、社交媒体等。
2. 申请和提名:有意参选的学生需要填写申请表或提名表,表明自己的意愿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通常需要一定数量的同学签名支持提名。
3. 候选人宣讲:候选人有机会向全班同学进行宣讲,介绍自己的背景、理念、承诺和愿景。这是候选人争取选民支持的重要机会。
4. 投票:学校会安排投票时间和地点,让全班同学进行投票。投票可以通过纸质选票或电子投票进行。通常会有一定的投票规则,如限定选票数量、保密投票等。
5. 计票和宣布结果:投票结束后,相关人员会进行计票并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通常会在短时间内宣布,可能通过班级通知、公告栏、学校网站等途径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可能会有不同的选举规定和程序,请在具体的学校选举规则中了解详细信息。
5. 成都铁路局人事调动流程及方法?
铁路局内部人事调动的原则和流程如下:
一、职工调动审批权限按人事职权划分执行,职工调动工作由段劳动人事科工人组负责。
二、职工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职工的基本情况及要求调出的理由,同时写明想调入的单位。
三、职工申请经调出、调入单位科长(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交段劳动人事科工人组,由工人组与本人谈话,了解情况并负责调查核实。
四、职工申请经调查核实后,报段长审批,段长同意则次月下令。
五、段领导根据分管工作的需要调动人员,必须在调动申请书上签明调动理由,再由劳动人事科报请段长审批下令。
六、职工调动原则上超员单位不准调入职工,缺员单位不准调出职工,沿线职工不准调入武汉市内。
七、职工申请未被批准下令前,应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八、各车间内部职工调动应根据车间定员合理安排,各工区人员变动情况每月末上报段劳动人事科工人组,以便掌握人员动态情况,准确维护人员信息,此项工作纳入计工员考核范围。
拓展资料
铁路局内部调动一般也有两种方式:1、内部应聘,有时候铁路局要成立新单位,或者部分单位缺人比较严重,会先对路局内进行内部招聘(竞聘),如果工种、地区正合适,可以直接去报名。
2、通过路局人事处调动。
6. 工段长申请如何写?
按照一般申请书的写法,先明确抬头,xx工段工段长竞聘书,然后“尊敬的领导:”;正文分三部分,第一要阐述本人工作的状况,以及岗位现状;
第二,描述本人对此岗位的适合的理由,以及未来对工作的期望和计划;
第三,如果能够成功聘用,自己的愿景以及长期目标。
最后,表达自己的竞聘的强烈愿望。这样应该就可以了,不过是否能成功还要看自己的实力和机遇了。祝你好运!~
7. 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是谁发布的?
国务院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