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如何终止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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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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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积金提取,如何终止公积金提取?
第一,取消大病提取业务。如果雇员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患有严重疾病,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他们将不再接受由雇员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取的户籍公积金业务。
二、取消从公积金业务中支付高校学费。如果孩子被学院或大学录取,由于家庭困难而无法支付学费,他或她将不再接受提取和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取消因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公积金业务。因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或自然灾害取消原实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四、取消职工购房存款和申请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因资金短缺,取消原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2. 住房公积金里边有两万多块钱可以取出来吗?
劳动者不离职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只有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以依法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公积金为什么提取不了?
1.职工不符合提取条件:
而要想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需得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方可: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享最低生活保障或因重大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出境定居;离休/退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提取次数已达规定上限:
比如若是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一般每月可提取一次;而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季度可提取一次,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则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3.提取额度超出规定限额:
比如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季度提取时可以进行全额提取;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则每年一次可全额提取,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除此之外,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恐怕得封存满半年以上或公积金停缴24个月且账户已封存的情况才能去进行提取。
4. 公积金几百块要取出来吗?
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当前经济状况紧张,需要这笔钱应急或者用于支付重要费用,那么取出来是可以考虑的。但是如果目前经济状况良好,取出这笔钱就没有太大必要。因为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出来可能会对未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出现意外或者突发状况无法及时支付。因此,在取出公积金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和未来规划。如果需要,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来确定正确的操作方法。
5. 公积金使用三次提取政策?
提取公积金可以每3个月提取1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且不超过近3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违规提取公积金的将被计入征信系统,自违规被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 公积金什么时候开始可以提取的?
公积金一般6个月后就可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两个账户公积金怎么提取?
可以先合并账户再办理提取手续。缴存人若存在个人重复账户,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个人重复账户合并手续。
办理程序是: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一、注意事项
1、办理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时,各账户信息必须一致且在同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2、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的《**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三、委托办理的要提供: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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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积金提取,如何终止公积金提取?
第一,取消大病提取业务。如果雇员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患有严重疾病,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他们将不再接受由雇员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取的户籍公积金业务。
二、取消从公积金业务中支付高校学费。如果孩子被学院或大学录取,由于家庭困难而无法支付学费,他或她将不再接受提取和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取消因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公积金业务。因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或自然灾害取消原实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四、取消职工购房存款和申请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因资金短缺,取消原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2. 住房公积金里边有两万多块钱可以取出来吗?
劳动者不离职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只有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以依法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公积金为什么提取不了?
1.职工不符合提取条件:
而要想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需得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方可: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享最低生活保障或因重大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出境定居;离休/退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提取次数已达规定上限:
比如若是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一般每月可提取一次;而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季度可提取一次,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则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3.提取额度超出规定限额:
比如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季度提取时可以进行全额提取;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则每年一次可全额提取,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除此之外,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恐怕得封存满半年以上或公积金停缴24个月且账户已封存的情况才能去进行提取。
4. 公积金几百块要取出来吗?
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当前经济状况紧张,需要这笔钱应急或者用于支付重要费用,那么取出来是可以考虑的。但是如果目前经济状况良好,取出这笔钱就没有太大必要。因为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出来可能会对未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出现意外或者突发状况无法及时支付。因此,在取出公积金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和未来规划。如果需要,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来确定正确的操作方法。
5. 公积金使用三次提取政策?
提取公积金可以每3个月提取1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且不超过近3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违规提取公积金的将被计入征信系统,自违规被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 公积金什么时候开始可以提取的?
公积金一般6个月后就可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两个账户公积金怎么提取?
可以先合并账户再办理提取手续。缴存人若存在个人重复账户,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个人重复账户合并手续。
办理程序是: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一、注意事项
1、办理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时,各账户信息必须一致且在同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2、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的《**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三、委托办理的要提供: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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