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上海公积金比例为什么只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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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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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上海公积金比例为什么只有5?
上海并不是所有的单位公积金比例都是5%,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以按5%的比例提取。
第一类: 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第二类: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的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明确的小型微型企业。
除了拥有以上资格,企业要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 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 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一切妥当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照规定审核、审批,审批《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规定,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调整。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 上海公积金低于多少不可以提取?
上海公积金余额低于500元不能提取。1. 根据上海市的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账户余额低于500元的不能提取公积金,只能选择转移账户或者继续缴存。这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所以是不能提取。2. 延伸内容:除了余额低于500元不能提取,上海市的公积金余额高于500元但低于两年平均工资额时,只允许提取部分公积金,达到两年平均工资额以上的可以申请提取全部公积金。在提取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多种条件限制,例如提取次数、提取用途、额度限制等。因此,在提取公积金时一定要了解相关政策规定,避免出现违法情况。
3. 公务员公积金下调了吗?
截至我知识更新的时点,没有收到关于公务员公积金下调的官方通知。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待遇,旨在为公务员提供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研究和审议,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务员。如果有关下调公积金的决定,通常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而不仅限于个别消息渠道。因此,我们应保持关注官方消息和媒体报道,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4. 上海装修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上海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5.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一、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7】离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1】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且已先行支付建设资金的;
【12】自愿缴存者在履行完协议约定的缴存期限后,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13】外省市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封存、社会保险连续停缴满半年及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及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的;
【14】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上海公积金提取流程
参保职工携带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或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即可。相关材料要求可致电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或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查询。
此外,上海市部分公积金提取业务支持网上办理,网上办理渠道: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上海“一网通办”平台、“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
以上即为上海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6. 上海公安辅警管理条例?
一、警务辅助人员不能单独执法,但可以在公安民警执法时予以协助,包括在公安民警的指挥下从事辅助性工作。
二、在安全保卫、经济侦查、网络侦查的相关执法岗位,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三、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非涉密岗位,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四、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毕业或曾经从事法律工作的优先录用。
五、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在处理交通事故、一般民事纠纷中担任调解员。
六、严格考核与退出机制,规定若在试用期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严重违反纪律的;严重失职,给公安机关造成重大损害或不良影响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七、公安机关应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每年组织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健康检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假期和相关待遇。
八、建立薪酬动态调整机制。
九、对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公开表彰。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
十、在警务辅助人员入职前举行宣誓仪式,以增强警务辅助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7. 上海国企部分长期合同交了公积金还有一部分不给交公积金这样做合法吗?
不知道你单位为何出现这种情况,分析最大可能是,交了公积金那部分职工是单位正式用工,没有交的那部分员工,属于劳务外派到这个单位,如果是这种情况,单位是合法的,你可以要求你的劳动公司交纳公积金。
如果不属于以上这种情况,单位在这方面就违法,我们先分析有些单位为何会出现这种问题。
1、认识不足,能过就过
很多单位、个人只看到了《劳动法》而没有去关注《条例》,再加之一些媒体上不准确的解释,(如:“五险”是法定的,“一金”不是法定的。这种解释是狭义地去理解了“法”的概念,会对人们起误导作用。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令》虽然不是法律条令,但也是行政法规,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有它“强制性”的作用。)这就导致许多单位和职工都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
2、《条例》细则不健全,住房公积金在归集管理方面,缺乏约束机制,没有规定明确的强制措施,导致执法很难到位。
再加上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设立时,是去不同的部门登记。比如设立企业要到工商部门登记,事业单位到编制管理部门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到民政部门登记。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对用人单位拒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联动机制不是很健全,即使有部分处罚依据,但实践中落实得也不是很好。
3、《条例》毕竟是行政法规,没有被立法,其强制效力与执行力度上总是相对较弱。因此,单位和职工就应该正确理解《条例》内容,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相互协调,加大管理、监督、执行的力度,才能更好地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实际生活中,我们往往看到的是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基本上为员工都交纳了公积金,而一些中小型企业,用工规模少的企业大多没有数没有为职业交纳公积金。除了单位方面的原因外,大多数员工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公积金没有用,单位不交纳也很正常。
当你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办,先要认识到这是个法律问题,企业违反了哪条?
虽然我们国家劳动法对住房公积金没有相关规定,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有法可依,就可以理指气壮的跟单位提出交纳公积金。
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或者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除非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没有办理则应该认为是违反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据此提起的争议应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补缴。
以下简单为你列举几个案例,希望你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缴纳住房公积金属强制义务;无户籍限制,也无时效限制
王某系广东某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4年10月23日王某写了一份《投诉信》,请求给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追讨1997年2月至2012年11月单位的欠缴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责令限期办理补缴决定书》,责令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为王某补缴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单位应缴存部分住房公积金,合计6750元。
公司对决定不服,经过韶关市政府复议,中院审理判决,最后由高院判决:缴纳住房公积金属强制义务;无户籍限制,也无时效限制;维持原判。
二、拖欠公积金大企业被裁定足额缴纳
江苏一家年利税在千万元以上的酒类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未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拖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81万余元,后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5年8月,法院受理后召开了执行听证会,最终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
三、合同未约定公积金,公司不缴受罚
李某从上海某物流公司离职后向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公司在其供职的14个月期间从未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调查确定了物流公司应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后,先后向物流公司发出拟处理决定告知书,以及限期缴存2468.24元的通知书。
物流公司的复议申请被驳回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义务为由,要求撤销该通知。
2008年8月,法院审理认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论用人单位与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约定与否,均不免除该项法定义务。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 从判决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公积金的维权,只要符合法理,员工基本上都能够得到法院支持,所以我们要认清公积金制度,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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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上海公积金比例为什么只有5?
上海并不是所有的单位公积金比例都是5%,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以按5%的比例提取。
第一类: 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第二类: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的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明确的小型微型企业。
除了拥有以上资格,企业要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 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 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一切妥当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照规定审核、审批,审批《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规定,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调整。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 上海公积金低于多少不可以提取?
上海公积金余额低于500元不能提取。1. 根据上海市的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账户余额低于500元的不能提取公积金,只能选择转移账户或者继续缴存。这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所以是不能提取。2. 延伸内容:除了余额低于500元不能提取,上海市的公积金余额高于500元但低于两年平均工资额时,只允许提取部分公积金,达到两年平均工资额以上的可以申请提取全部公积金。在提取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多种条件限制,例如提取次数、提取用途、额度限制等。因此,在提取公积金时一定要了解相关政策规定,避免出现违法情况。
3. 公务员公积金下调了吗?
截至我知识更新的时点,没有收到关于公务员公积金下调的官方通知。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待遇,旨在为公务员提供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研究和审议,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务员。如果有关下调公积金的决定,通常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而不仅限于个别消息渠道。因此,我们应保持关注官方消息和媒体报道,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4. 上海装修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上海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5.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一、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7】离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1】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且已先行支付建设资金的;
【12】自愿缴存者在履行完协议约定的缴存期限后,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13】外省市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封存、社会保险连续停缴满半年及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及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的;
【14】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上海公积金提取流程
参保职工携带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或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即可。相关材料要求可致电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或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查询。
此外,上海市部分公积金提取业务支持网上办理,网上办理渠道: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上海“一网通办”平台、“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
以上即为上海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6. 上海公安辅警管理条例?
一、警务辅助人员不能单独执法,但可以在公安民警执法时予以协助,包括在公安民警的指挥下从事辅助性工作。
二、在安全保卫、经济侦查、网络侦查的相关执法岗位,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三、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非涉密岗位,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四、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毕业或曾经从事法律工作的优先录用。
五、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在处理交通事故、一般民事纠纷中担任调解员。
六、严格考核与退出机制,规定若在试用期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严重违反纪律的;严重失职,给公安机关造成重大损害或不良影响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七、公安机关应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每年组织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健康检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假期和相关待遇。
八、建立薪酬动态调整机制。
九、对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公开表彰。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
十、在警务辅助人员入职前举行宣誓仪式,以增强警务辅助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7. 上海国企部分长期合同交了公积金还有一部分不给交公积金这样做合法吗?
不知道你单位为何出现这种情况,分析最大可能是,交了公积金那部分职工是单位正式用工,没有交的那部分员工,属于劳务外派到这个单位,如果是这种情况,单位是合法的,你可以要求你的劳动公司交纳公积金。
如果不属于以上这种情况,单位在这方面就违法,我们先分析有些单位为何会出现这种问题。
1、认识不足,能过就过
很多单位、个人只看到了《劳动法》而没有去关注《条例》,再加之一些媒体上不准确的解释,(如:“五险”是法定的,“一金”不是法定的。这种解释是狭义地去理解了“法”的概念,会对人们起误导作用。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令》虽然不是法律条令,但也是行政法规,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有它“强制性”的作用。)这就导致许多单位和职工都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
2、《条例》细则不健全,住房公积金在归集管理方面,缺乏约束机制,没有规定明确的强制措施,导致执法很难到位。
再加上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设立时,是去不同的部门登记。比如设立企业要到工商部门登记,事业单位到编制管理部门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到民政部门登记。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对用人单位拒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联动机制不是很健全,即使有部分处罚依据,但实践中落实得也不是很好。
3、《条例》毕竟是行政法规,没有被立法,其强制效力与执行力度上总是相对较弱。因此,单位和职工就应该正确理解《条例》内容,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相互协调,加大管理、监督、执行的力度,才能更好地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实际生活中,我们往往看到的是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基本上为员工都交纳了公积金,而一些中小型企业,用工规模少的企业大多没有数没有为职业交纳公积金。除了单位方面的原因外,大多数员工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公积金没有用,单位不交纳也很正常。
当你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办,先要认识到这是个法律问题,企业违反了哪条?
虽然我们国家劳动法对住房公积金没有相关规定,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有法可依,就可以理指气壮的跟单位提出交纳公积金。
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或者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除非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没有办理则应该认为是违反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据此提起的争议应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补缴。
以下简单为你列举几个案例,希望你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缴纳住房公积金属强制义务;无户籍限制,也无时效限制
王某系广东某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4年10月23日王某写了一份《投诉信》,请求给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追讨1997年2月至2012年11月单位的欠缴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责令限期办理补缴决定书》,责令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为王某补缴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单位应缴存部分住房公积金,合计6750元。
公司对决定不服,经过韶关市政府复议,中院审理判决,最后由高院判决:缴纳住房公积金属强制义务;无户籍限制,也无时效限制;维持原判。
二、拖欠公积金大企业被裁定足额缴纳
江苏一家年利税在千万元以上的酒类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未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拖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81万余元,后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5年8月,法院受理后召开了执行听证会,最终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
三、合同未约定公积金,公司不缴受罚
李某从上海某物流公司离职后向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公司在其供职的14个月期间从未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调查确定了物流公司应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后,先后向物流公司发出拟处理决定告知书,以及限期缴存2468.24元的通知书。
物流公司的复议申请被驳回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义务为由,要求撤销该通知。
2008年8月,法院审理认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论用人单位与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约定与否,均不免除该项法定义务。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 从判决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公积金的维权,只要符合法理,员工基本上都能够得到法院支持,所以我们要认清公积金制度,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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