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安置条例(义务兵提前退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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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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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退伍安置条例,义务兵提前退伍流程?
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
一、正在服现役的义务兵,凡符合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五项原因之一,经部队师(旅)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应予接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义务兵,经师(旅)以上机关批准,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
1、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犯有严重错误,明显不符合《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
2、入伍后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3、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考验期满后不宜继续留队服现役的;
4、被处劳动教养,期满解除劳教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5、图谋行凶、自杀或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的义务兵,由批准机关作出书面决定,办理退伍手续,由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家居城镇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犯过失罪者除外),交街道办事处,按待业人员对待。
三、正在服现役的义务兵,凡被部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部队不办理退伍手续,由师(旅)以上机构出具证明,遣返回原征集地,公安部门凭部队出具的证明,依照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家居城镇的,交由街道办事处接收。退伍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
四、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3、4、5款情形之一以及第三条,被处理的义务兵,可随时办理手续,退出现役。
2. 啥是退伍安置文件?
谢邀,题主提到退伍安置,那应该是说退役士兵安置,因为军官都是转业、自主择业、退休等。
安置文件从国家层面讲:大法是《兵役法》,条例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近几年,党中央和习主席倡导全国各地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更是提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国家有关部门和全国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不少惠及退役军人的政策。
不知道你哪里人?哪年兵?因为每个时期都出台了相关文件,由于各个地方经济水平不一样出台的政策也不相同。下面我将近几年国家出台的文件和政策给你作一介绍:
一,《兵役法》,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9日通过。(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99〕27号。(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第608号令,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四,《民政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关于士兵退役移交安置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3〕78号。(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五,《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文件中发【2016】24号。(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8月1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本《办法》系2015版修改(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八,各地每年都有地方性文件政策,另《大学生入伍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也是全国各地有椴政策》可以去当地官网查询或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3. 本人09年退伍的按照新的退伍军人安置条例还安置工作吗?
你是09年退伍的,也就是07年入伍,咱们是一届的,咱们是按照07年那会的兵役法来的,还是旧的。
4. 2004年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条例?
答案是:1.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2.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4.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5. 兵役法全文关于退役?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规定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可以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意见明确了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个体经营、贷款、户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相关费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从事种植、养殖业的,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根据意见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继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以确保国家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用人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政策解读
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分配到本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相应待遇。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三年内不得安排下岗。对因企业破产、倒闭或停产半停产而下岗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优先推荐其再就业。
四、农村退役士兵安置
国家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现行的主要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下建立起来的,对于农村退伍义务兵(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除外)和复员士官,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主要是回乡从事农业生产,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对于优秀的可作为基层组织后备力量予以推荐,有条件的地方对二等、三等(5至8)级残疾退役军人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对于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农村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予以妥善安置。
五、特困退役士兵家庭社会救助政策
对于部分退役士兵家庭生活遇到的困难,国家十分关心,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原则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帮助解决。《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所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包括待安置的退役士兵在内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范围,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目前,全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大力推进中,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可根据其情况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救助。
六、《优待安置证》
《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转业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优待安置证》由民政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每年下达的全国“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青年的征集比例和数量,统一编号制发。对非农业户口青年占用农业指标入伍和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青年(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除外)一律不发给《优待安置证》。
《优待安置证》分存根和证书两联,存根由民政部门留存,证书由士兵家长自存。《优待安置证》制度对于进一步规范优待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士兵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七、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安置
现行政策规定:对于征集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退役后,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对于征集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照城乡有别的相应政策予以接收安置。
征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的《优待安置证》由征集地的民政部门发放,并在发放后的一个月内将《优待安置证》的存根和证书一并寄往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凭入伍地民政部门发放的《优待安置证》为其落实优待安置政策。
问题回复
一、士兵退役条件是什么?
【答】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3、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
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二、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三、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四、退役士兵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研究生。
3、入伍前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4、省级行政部门指定的部分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面向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
5、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纳入各地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范围
6. 93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7. 2021军人安置条例什么时候出台?
退役军人保障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事务部移交安置司政策制度处处长陈水胜介绍了在做好移交接收、退役安置等方面工作安排。一是将制定出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研究细化配套政策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落实重点对象优先安置要求,进一步推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和选岗定岗措施,努力实现接收单位、退役军人和部队组织“三方满意”;三是拓展安置渠道,深挖安置潜力,确保每年退出现役的退役军官和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都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门写入优待证有关内容,将优待证上升到法律层面。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副司长王忠诚介绍,优待证是覆盖所有退役军人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证件,能够实现“彰显荣誉、落实待遇”等核心功能。目前,优待证制发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
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副司长顾磊说,将认真对标对表各项法律规定,协调军队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退役前的职业技能储备、学历教育提升工作;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共同推动高职扩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善军人退役后的复学优待,保障退役军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探索“资源整合、兴业固边”的区域合作就业模式,综合运用挂牌、对接帮扶、设立相关分支机构等方式,建立全方位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保障体系。
顾磊表示,退役军人事务部还将以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完善退役军人在公平基础上优先、在普惠基础上优待的就业政策,指导各地建立动态调整的就业困难人员机制,对有就业意愿却无法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一对一”就业帮扶,并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到城乡基层村、社区就业,鼓励支持退役军人到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和艰苦地区建功立业;努力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推动就业资源共享和信息有效对接,提供精准服务。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台账,有针对性提供差异化、多元化帮扶援助。鼓励各地结合退役军人自身需求,开展“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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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退伍安置条例,义务兵提前退伍流程?
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
一、正在服现役的义务兵,凡符合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五项原因之一,经部队师(旅)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应予接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义务兵,经师(旅)以上机关批准,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
1、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犯有严重错误,明显不符合《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
2、入伍后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3、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考验期满后不宜继续留队服现役的;
4、被处劳动教养,期满解除劳教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5、图谋行凶、自杀或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的义务兵,由批准机关作出书面决定,办理退伍手续,由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家居城镇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犯过失罪者除外),交街道办事处,按待业人员对待。
三、正在服现役的义务兵,凡被部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部队不办理退伍手续,由师(旅)以上机构出具证明,遣返回原征集地,公安部门凭部队出具的证明,依照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家居城镇的,交由街道办事处接收。退伍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
四、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3、4、5款情形之一以及第三条,被处理的义务兵,可随时办理手续,退出现役。
2. 啥是退伍安置文件?
谢邀,题主提到退伍安置,那应该是说退役士兵安置,因为军官都是转业、自主择业、退休等。
安置文件从国家层面讲:大法是《兵役法》,条例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近几年,党中央和习主席倡导全国各地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更是提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国家有关部门和全国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不少惠及退役军人的政策。
不知道你哪里人?哪年兵?因为每个时期都出台了相关文件,由于各个地方经济水平不一样出台的政策也不相同。下面我将近几年国家出台的文件和政策给你作一介绍:
一,《兵役法》,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9日通过。(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99〕27号。(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第608号令,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四,《民政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关于士兵退役移交安置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3〕78号。(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五,《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文件中发【2016】24号。(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8月1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本《办法》系2015版修改(具体内容官网查询)
八,各地每年都有地方性文件政策,另《大学生入伍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也是全国各地有椴政策》可以去当地官网查询或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3. 本人09年退伍的按照新的退伍军人安置条例还安置工作吗?
你是09年退伍的,也就是07年入伍,咱们是一届的,咱们是按照07年那会的兵役法来的,还是旧的。
4. 2004年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条例?
答案是:1.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2.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4.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5. 兵役法全文关于退役?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规定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可以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意见明确了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个体经营、贷款、户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相关费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从事种植、养殖业的,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根据意见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继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以确保国家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用人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政策解读
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分配到本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相应待遇。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三年内不得安排下岗。对因企业破产、倒闭或停产半停产而下岗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优先推荐其再就业。
四、农村退役士兵安置
国家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现行的主要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下建立起来的,对于农村退伍义务兵(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除外)和复员士官,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主要是回乡从事农业生产,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对于优秀的可作为基层组织后备力量予以推荐,有条件的地方对二等、三等(5至8)级残疾退役军人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对于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农村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予以妥善安置。
五、特困退役士兵家庭社会救助政策
对于部分退役士兵家庭生活遇到的困难,国家十分关心,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原则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帮助解决。《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所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包括待安置的退役士兵在内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范围,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目前,全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大力推进中,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可根据其情况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救助。
六、《优待安置证》
《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转业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优待安置证》由民政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每年下达的全国“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青年的征集比例和数量,统一编号制发。对非农业户口青年占用农业指标入伍和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青年(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除外)一律不发给《优待安置证》。
《优待安置证》分存根和证书两联,存根由民政部门留存,证书由士兵家长自存。《优待安置证》制度对于进一步规范优待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士兵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七、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安置
现行政策规定:对于征集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退役后,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对于征集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照城乡有别的相应政策予以接收安置。
征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的《优待安置证》由征集地的民政部门发放,并在发放后的一个月内将《优待安置证》的存根和证书一并寄往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凭入伍地民政部门发放的《优待安置证》为其落实优待安置政策。
问题回复
一、士兵退役条件是什么?
【答】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3、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
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二、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三、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四、退役士兵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研究生。
3、入伍前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4、省级行政部门指定的部分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面向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
5、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纳入各地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范围
6. 93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7. 2021军人安置条例什么时候出台?
退役军人保障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事务部移交安置司政策制度处处长陈水胜介绍了在做好移交接收、退役安置等方面工作安排。一是将制定出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研究细化配套政策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落实重点对象优先安置要求,进一步推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和选岗定岗措施,努力实现接收单位、退役军人和部队组织“三方满意”;三是拓展安置渠道,深挖安置潜力,确保每年退出现役的退役军官和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都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门写入优待证有关内容,将优待证上升到法律层面。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副司长王忠诚介绍,优待证是覆盖所有退役军人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证件,能够实现“彰显荣誉、落实待遇”等核心功能。目前,优待证制发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
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副司长顾磊说,将认真对标对表各项法律规定,协调军队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退役前的职业技能储备、学历教育提升工作;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共同推动高职扩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善军人退役后的复学优待,保障退役军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探索“资源整合、兴业固边”的区域合作就业模式,综合运用挂牌、对接帮扶、设立相关分支机构等方式,建立全方位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保障体系。
顾磊表示,退役军人事务部还将以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完善退役军人在公平基础上优先、在普惠基础上优待的就业政策,指导各地建立动态调整的就业困难人员机制,对有就业意愿却无法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一对一”就业帮扶,并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到城乡基层村、社区就业,鼓励支持退役军人到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和艰苦地区建功立业;努力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推动就业资源共享和信息有效对接,提供精准服务。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台账,有针对性提供差异化、多元化帮扶援助。鼓励各地结合退役军人自身需求,开展“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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